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8.1.1 湿式报警阀在包装箱中应单独固定。
8.1.2 产品包装中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和合格证。
8.1.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放置方向、堆放件数限制、贮存防护条件等。
8.2 运输
    湿式报警阀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减震,装卸时防止撞击。
8.3 贮存
    湿式报警阀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避免与腐蚀性物质共同贮存,贮存温度-10℃~+40℃。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GB5135.2-200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