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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8.1 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的背面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 产品名称;
b) 产品的规格型号;
c) 生产标准;
d) 适用范围及必要的安装警告;
e) 产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f) 合格标记;
g) 有效期;
h) 制造商名称;
i) 制造商详细地址。
8.2 包装
8.2.1 产品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印有合格标记。
8.2.2 包装内应有产品说明书。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的名称;
b) 规格型号;
c) 技术指标;
d) 依据标准;
e) 详细的安装说明及安装环境要求等。
8.2.3 产品的包装应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损坏和不松散,并符合用户的需要和运输部门的规定。
8.2.4 包装外表应印有下列内容:
a) 产品的名称及规格型号;
b) 内装产品数量;
c) 包装的外形尺寸;
d) 总质量(kg);
e) 产品出厂年月或批号;
f) 制造厂名、地址;
g) “易碎产品”、“小心轻放”等防护要求。
8.3 运输和储存
8.3.1 产品在运输和存放中,应避免碰撞、摔打、雨淋、曝晒,不得与化学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混放,不得码放过高。
8.3.2 存放环境应在5℃~45℃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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