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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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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中6.2.4~6.2.5,6.3~6.12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根据国内目前远控消防炮系统的生产、使用情况以及今后较长时期内我国远控消防炮系统的发展规划,收集、参照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闵永林、邱洪芳、周凤兰、龚晖、顾瑜平。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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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和标记
5 性能参数
6 性能要求
6.1 外观
6.2 零部件通用性能
6.3 消防炮性能
6.4 动力源性能
6.5 电控器性能
6.6 无线遥控器性能
6.7 消防炮塔性能
6.8 阀门集中控制装置性能
6.9 贮罐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性能
6.10 消防泵控制装置性能
6.11 消防泵组性能
6.12 系统性能
7 试验方法
8 检验规则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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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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