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5 复位


     报警按钮动作后应仅能使用工具通过下述方法进行复位:
     a)  对启动零件不可重复使用的,更换新的启动零件;
     b)  对启动零件可重复使用的,复位启动零件。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0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