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15 低温(运行)试验


5.15.1 试验步骤
5.15.1.1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负载连接,接通电源。
5.15.1.2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2℃温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降温至0℃±3℃。
5.15.1.3 在0℃±3℃温度条件下,保持16h后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5.1.4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升温至20℃±2℃,并保持30min±5min。
5.15.1.5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
5.15.1.6 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
5.15.1.7 进行基本功能试验,并与试验前的基本功能相比较。
5.15.2 试验设备
    采用符合GB 16838相关规定的试验设备。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28184-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