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13 辐射电磁场试验


6.13.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辐射电磁场环境下工作的适应性。
6.13.2 要求
    探测器的抗辐射电磁场性能应满足5.1.13条要求。
6.13.3 方法
6.13.3.1 将探测器安放在绝缘台上,接通电源,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3.3.2 按图1布置试验设备,将发射天线置于中间,探测器与电磁干扰测量仪器分别置于发射天线两边各1m处。
图1 试验设备布置图
图1 试验设备布置图
6.13.3.3 调节1MHz~1000MHz的功率信号发生器的输出使电磁干扰测量仪的读数为10V/m,在试验过程中频率应在1MHz~1000MHz的频率范围内以不大于0.005倍频程每秒的速率缓慢变化,同时应转动探测器,观察并记录探测器工作情况。如使用的发射天线具有方向性,则应先使发射天线反转,对准探测器进行试验。在1MHz~1000MHz的频率范围内,应分别用天线的水平极化和垂直极化进行试验。
6.13.3.4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探测器的工作状态。
6.13.3.5 试验应在屏蔽室内进行,为避免产生较大的测量误差,天线的位置应符合图2的要求。
图2 天线位置图
图2 天线位置图
6.13.3.6 试验结束后,按6.6.3条方法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
6.13.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1997第4章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已废止】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6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CB15322.6-200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