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6 车身、器材箱以及器材的摆放、固定和配备


4.6.1 压缩空气泡沫车的车身、器材箱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的要求。
4.6.2 压缩空气泡沫车的器材摆放、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1的要求。
4.6.3 压缩空气泡沫车的器材配备应符合表5的要求。
压缩空气泡沬车的器材配备
压缩空气泡沬车的器材配备
4.6.4 消防水带、A类泡沫专用枪应摆放在靠近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出口的器材箱内。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消防车 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GB7956.6-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