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1 总则


5.1.1 消防特勤队(站)配备的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相应的市场准入制度。
5.1.2 消防特勤队(站)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应符合GA 621的规定。
5.1.3 消防特勤支队下属队(站)的装备配备,可根据需要进行组合,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要求。
5.1.4 本标准规定的必配装备是各级消防特勤队(站)的基本配备要求,本标准规定的选配装备应根据 当地实际情况配备。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 XF622-201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