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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有以下标志:
    a)厂名、厂址;
    b)生产日期;
    c)生产批次;
    d)“怕雨”等图示标志;
    e)执行标准代号;
     f)净质量。
7.2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 9969.1的规定。
7.3 包装
    产品包装应安全可靠,便于装卸、运输和贮存,防潮防水,并附有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包装上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保质贮存期等。
7.4 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防止雨淋和曝晒,并应遵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7.5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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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射无机纤维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XF81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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