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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基本功能要求
5.3.1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应能实现全国范围在同一时段内有2个灾害救援现场或演练现场,每个现场有4个移动站规模的综合数据业务传输。
5.3.2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指挥视频会议。
5.3.3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指挥电话业务。
5.3.4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应用数据交换业务。
5.3.5 卫星移动站应能采集并上传现场实时图像。
5.3.2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指挥视频会议。
5.3.3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指挥电话业务。
5.3.4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应用数据交换业务。
5.3.5 卫星移动站应能采集并上传现场实时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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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 3.1 术语和定义
- 3.2 缩略语
- 4 构成
- 4.1 系统构成
- 4.2 网管中心站的构成
- 4.3 分中心站的构成
- 4.4 车载式卫星站的构成
- 4.5 便携式卫星站的构成
- 5 技术要求
- 5.1 总则
- 5.2 技术体制要求
- 5.3 基本功能要求
- 5.4 基本性能要求
- 5.5 网管系统要求
- 5.6 天线系统要求
- 5.7 BUC要求
- 5.8 LNB要求
- 5.9 基带传输设备要求
- 5.10 业务终端设备要求
- 5.11 通信接口要求
- 5.12 其他要求
- 6 试验
- 6.1 总则
- 6.2 试验准备
- 6.3 基本功能试验
- 6.4 基本性能试验
- 6.5 分中心站天线试验
- 6.6 车载动中通天线试验
- 6.7 车载静中通天线试验
- 6.8 便携式卫星站天线试验
- 6.9 BUC性能试验
- 6.10 LNB性能试验
- 6.11 基带传输设备性能试验
- 6.12 图像质量试验
- 6.13 声音质量试验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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