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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试验方法


3.1 本试验方法的目的是确定在燃烧和分解条件下建筑材料可能释放烟的程度。其原理是通过测量材料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固体尘埃对光的反射而造成光通量的损失来评价烟密度大小。
3.2 试验时,将试样直接暴露于火焰中,产生的烟气被完全收集在试验烟箱里。试验时,调节燃气丙烷压力为276kPa,将25mmX25mmX6mm的试样放置在试验烟箱(图1)中的金属支撑网上,用丙烷燃 烧器直接点燃试样。试验烟箱尺寸为300mmX300mmX790mm,装有光源、光电池和仪表来测量光束水平穿过300mm光路后光的吸收率。除了距烟箱底部25mm髙处的通风口,烟箱在4min的试验期内是关闭的。
3.3 试验过程中得到光吸收数据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典型的图形如图2所示。两个指标被用来划分材料的等级:最大烟密度值和烟密度等级。
图2 某试样的试验曲线
3.4 试验程序的有效性在于在特定条件下用一种简单、直接、有效的方式测量产生的烟气数量的能力。 易燃材料产生烟的程度受材料的数量、形状、湿度、通风、温度和供氧量的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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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862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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