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严禁上传、处理、发送、转发涉密信息
主页
>
规范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T16840.1-2008
>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搜索
5.1 试样的提取
5.1.1 试样取自火灾现场提取的样品。
5.1.2 提取试样前,应对试样所在位置、所处状态及所呈现的形态特征用拍照等方法进行记录。
5.1.3 提取试样时应将熔痕连同导线一起截取。
5.1.4 对提取的试样应装入取样袋内并标明试样名称和提取部位,不应与其他物件混放。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上一节:
5 试样
下一节:
5.2 试样的截取
目录导航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
前言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原理
4 设备
5 试样
5.1 试样的提取
5.2 试样的截取
6 方法步骤
7 判据
7.1 火烧熔痕的特征
7.2 —次短路熔痕的特征
7.3 二次短路熔痕的特征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去登录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T16840.1-2008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