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4 烟热训练室


6.4.1 构成和功能
烟热训练室宜设有控制室、体能训练间、烟热训练通道和发烟升温装置。其结构可分为长廊式和网栅隔断式,可选用计算机自动控制、半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可模拟高温和浓烟环境,开展体力承受能 力、心理适应能力、通过障碍能力的测试和训练以及使用空气呼吸器的训练。
6.4.2 建设要求
6.4.2.1 长廊式烟热训练室占地面积应不小于110m²,建筑面积应不小于80m²,体能训练间面积应不小于30m²,排烟时间应小于5min,温度控制在36℃〜70℃ ,通道长度应大于60m。
6.4.2.2 网栅隔断式烟热训练室占地面积应不小于90m²,建筑面积应不小于60m²,体能训练间面积应不小于30m²,排烟时间应小于3min,温度控制在36℃〜70℃。
6.4.3 安全要求
6.4.3.1 烟热训练室应设有应急照明、监控、对讲、排烟装置和紧急救援通道。可以通过闭路电视或热成像仪等装置观察受训人员的训练情况,确定受训人员所处位置。
6.4.3.2 烟热训练室中应使用确定成分的无毒烟气。可专门设计并安装发烟装置产生烟气。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消防应急救援 训练设施要求 GB/T29177-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