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严禁上传、处理、发送、转发涉密信息
主页
>
规范
>
消防应急救援 装备配备指南 GB/T29178-2012
>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搜索
5 配备要求
5.1 所配备的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应为符合国家相关市场准入规定的合格产品。
5.2 应根据不同灾害事故类别,选择配备消防应急救援车辆类型,以及防护、侦检、救生、警戒、破拆、堵漏、输转、洗消、照明、送风、排烟、通信等类装备及其他器材设备,装备配备要求见表1~表10。
5.3 可针对本地区的典型灾害事故或其他特殊处置需求,选择配备本标准中未列出的消防直升机、消防船艇、水下搜救器、消防机器人等新型或特种设备。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上一节:
4 配备原则
下一节:
没有了
目录导航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配备原则
5 配备要求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去登录
消防应急救援 装备配备指南 GB/T29178-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