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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验方法
6.1 外观检查
将消防救生气垫充气,待其完全展开后目测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1、5.4.1的规定。
6.2 质量检查
用磅秤或电子秤称量未经充气的消防救生气垫(不包括气源),其结果应符合5.2的规定。
6.3 部件材质检查
6.3.1 面料
6.3.1.1 拉伸强度试验
按HG/T 2580规定的方法对面料的经、纬向拉伸强度进行测量(试样宽度为50 mm),其结果应符合5.3.1.1的规定。
6.3.1.2 耐老化性能试验
按HG/T 3049—1999规定的方法A对面料进行热空气老化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1.2的规定。
6.3.2 橡胶部件
按GB/T 3512规定的方法对橡胶件进行24 h,100℃的热空气老化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2的规定。
将消防救生气垫充气,待其完全展开后目测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1、5.4.1的规定。
6.2 质量检查
用磅秤或电子秤称量未经充气的消防救生气垫(不包括气源),其结果应符合5.2的规定。
6.3 部件材质检查
6.3.1 面料
6.3.1.1 拉伸强度试验
按HG/T 2580规定的方法对面料的经、纬向拉伸强度进行测量(试样宽度为50 mm),其结果应符合5.3.1.1的规定。
6.3.1.2 耐老化性能试验
按HG/T 3049—1999规定的方法A对面料进行热空气老化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1.2的规定。
6.3.2 橡胶部件
按GB/T 3512规定的方法对橡胶件进行24 h,100℃的热空气老化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2的规定。
6.4 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阻燃性能试验
按GB/T 10707规定的方法对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面料进行氧指数测定,其结果应符合5.4.2的规定。
6.5 消防救生气垫底部触地面性能试验
6.5.1 耐磨损性能试验
按GB/T 19089—2003规定的方法1对消防救生气垫底部触地面面料进行耐磨损性能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5.1的规定。
6.5.2 耐油性能试验
按GB/T 1690规定的方法对消防救生气垫底部触地面面料进行耐油性能试验,试验时间各为2 h,其结果应符合5.5.2的规定。
6.6 充气和补气时间试验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使用前准备状态平铺开,将气源、管路与消防救生气垫连接好,启动气源,向消防救生气垫内充气至消防救生气垫达到施救状态,用秒表记录充气时间;接跳后将负载撤离消防救生气垫并向消防救生气垫内充气至施救状态,用秒表记录补气时间,其结果应符合5.6的规定。
6.7 强度性能试验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施救状态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从其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上掷下质量为150 kg±0.2 kg的沙袋(沙袋底部尺寸为800 mmX500 mm),尽量使其落在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的中央点上,连续进行3次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6、5.7的规定。
6.8 减速度值测定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施救状态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将减速度测量仪分别安装在质量为75 kg±0.2 kg的人形沙袋(人形沙袋的要求见附录A)的头部、胸部及骨盆处,从消防救生气垫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上掷下人形沙袋,尽量使其落在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的中央点上,三次由背部触垫,三次由脚部触垫,其试验结果应符合5.7、5.8的规定。
6.9 稳定性试验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施救状态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从其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上掷下质量为75 kg±0.2 kg的球形沙袋,使其分别落在图1、图2所示的撞击点上,各进行一次,试验结果应符合5.9的规定。
按GB/T 10707规定的方法对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面料进行氧指数测定,其结果应符合5.4.2的规定。
6.5 消防救生气垫底部触地面性能试验
6.5.1 耐磨损性能试验
按GB/T 19089—2003规定的方法1对消防救生气垫底部触地面面料进行耐磨损性能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5.1的规定。
6.5.2 耐油性能试验
按GB/T 1690规定的方法对消防救生气垫底部触地面面料进行耐油性能试验,试验时间各为2 h,其结果应符合5.5.2的规定。
6.6 充气和补气时间试验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使用前准备状态平铺开,将气源、管路与消防救生气垫连接好,启动气源,向消防救生气垫内充气至消防救生气垫达到施救状态,用秒表记录充气时间;接跳后将负载撤离消防救生气垫并向消防救生气垫内充气至施救状态,用秒表记录补气时间,其结果应符合5.6的规定。
6.7 强度性能试验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施救状态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从其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上掷下质量为150 kg±0.2 kg的沙袋(沙袋底部尺寸为800 mmX500 mm),尽量使其落在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的中央点上,连续进行3次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6、5.7的规定。
6.8 减速度值测定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施救状态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将减速度测量仪分别安装在质量为75 kg±0.2 kg的人形沙袋(人形沙袋的要求见附录A)的头部、胸部及骨盆处,从消防救生气垫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上掷下人形沙袋,尽量使其落在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的中央点上,三次由背部触垫,三次由脚部触垫,其试验结果应符合5.7、5.8的规定。
6.9 稳定性试验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施救状态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从其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上掷下质量为75 kg±0.2 kg的球形沙袋,使其分别落在图1、图2所示的撞击点上,各进行一次,试验结果应符合5.9的规定。
6.10 可靠性试验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施救状态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从其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上掷下质量为75 kg±0.2 kg的球形沙袋,尽量使其落在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的中央点上,连续进行50次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10的规定。
6.11 耐高低温性能试验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贮存状态分别放置在-30℃和+50℃的环境温度中各24 h,取出后在10 min内按6.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11的规定。
6.12 气柱型消防救生气垫气柱气密性试验
将气柱型消防救生气垫气柱内气压充至施救状态,停放10 min后读取气压值,再停放30 min,其气压下降值应符合5.12的规定。再从其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上掷下质量为75 kg±0.2 kg的球形沙袋,尽量使其落在气柱型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的中央点上,连续进行3次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12的规定。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施救状态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从其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上掷下质量为75 kg±0.2 kg的球形沙袋,尽量使其落在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的中央点上,连续进行50次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10的规定。
6.11 耐高低温性能试验
将消防救生气垫按贮存状态分别放置在-30℃和+50℃的环境温度中各24 h,取出后在10 min内按6.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11的规定。
6.12 气柱型消防救生气垫气柱气密性试验
将气柱型消防救生气垫气柱内气压充至施救状态,停放10 min后读取气压值,再停放30 min,其气压下降值应符合5.12的规定。再从其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上掷下质量为75 kg±0.2 kg的球形沙袋,尽量使其落在气柱型消防救生气垫承接面的中央点上,连续进行3次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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