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产品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factory inspection of fire products
 GA1035-2012
2012-12-26 发布  2013-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天津盛达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因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消防电子设备厂、青岛楼山消防器材厂、佛山市桂安消防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东靖飞、张立胜、屈励、余威、陆曦、张德成、金义重、刘玉恒、王学来、张少禹、 李宁、程道彬、沈坚敏、李力红、刘欣传、胡群明、李国生、许春元、张源雪、梁志昌、周象义、吕滋立、刘霖、 黄军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消防产品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XF1035-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