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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木材明火


B.1 燃料:大约70根尺寸为1cm×2cm×25cm的干山毛榉木棍(含水量小于3%)。
B.2 布置:木棍交错摞成方阵形,底面积为(50×50)cm²,最少摞成七层,中间形成空隙。
B.3 点火材料:5cm³甲基化酒精装在直径为5cm的金属圆盘里。
B.4 点火位置:置于上述木棍叠落方阵底部的中心处,用明火点燃。
B.5 试验结束判据:y值=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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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 GB/Z2497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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