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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按照评价活动及其目标可分为以下三种评价模式:
a) 产品评价:对系统及其组件特定性能或适用性能进行试验,以确认是否达到设计目标或是否满足特殊应用要求;
b) 设计评价:对大型复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判断满足系统设计目标的程度;
c) 运行评价:对系统运行性能进行检查和试验,以评价系统完好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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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 GB/Z2497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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