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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通用要求


6.1 通用要求
6.1.1 外观和标志

6.1.1.1 通用阀门表面应平整光洁,无加工缺陷及碰伤划痕,涂层均匀,色泽美观。
6.1.1.2 阀体应喷涂为红色。
6.1.1.3 通用阀门标志牌内容应符合9.1的规定。
6.1.2 公称尺寸
    通用阀门的进出口公称尺寸不应超过300mm,且应符合GB/T 1047的规定。
6.1.3 额定工作压力
    通用阀门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应低于1.2MPa,且应符合GB/T 1048的规定。
6.1.4 材料
6.1.4.1 通用阀门的阀体及阀盖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球墨铸铁的材料制成,阀座材料的耐腐蚀性能不应低于青铜。
6.1.4.2 通用阀门中要求转动或滑动的零件应采用青铜、黄铜、镍铜合金等耐腐蚀性材料制成,若用耐腐性能差的材料制造时,应在相对运动处加入上述耐腐蚀材料制造的衬套件。
6.1.5 连接方式
6.1.5.1 采用螺纹连接方式时,其连接尺寸应符合GB/T 7306的规定。
6.1.5.2 采用法兰连接方式时,法兰连接尺寸、法兰密封面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 9112或GB/T 17241.6的规定。
6.1.5.3 采用沟槽连接方式时,其连接尺寸应符合GB 5135.11的规定。
6.1.5.4 采用对夹连接方式时,其连接尺寸应符合GB/T 12221的规定。
6.1.5.5 采用卡套连接方式时,其连接尺寸应符合GB/T 3737的规定。
6.1.6 刚性非金属零件耐老化性能
    刚性非金属零件应按7.5、 7.6的规定分别进行热空气老化、温水老化试验,试验后刚性非金属零件不应产生妨碍装置正常动作的扭曲、蠕变、裂纹或其他变形损坏。
6.1.7 阀瓣密封件
    阀瓣密封件按照7.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GB/T 21873-2008 中的4.2.3、4.2.4、4.2.5.2、4.2.6、4.2.8的要求。
6.1.8 驱动要求
6.1.8.1 采用电动、气动或液压等方式驱动的通用阀门,其驱动装置应保证阀门在进出口最大压差不超过其额定工作压力下,能正常动作。
6.1.8.2 按7.2.1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电动、气动或液压等方式驱动的通用阀门应开启灵活,驱动装置和阀门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后进行密封性能试验,阀门各密封处应无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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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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