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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主要性能参数


4.4.1 幕体的耐火性能
    4.4.1.1 幕体的耐火极限应不小于60min。
    4.4.1.2 幕体耐火极限按照GB/T9978.8的规定进行测试。幕体试样为一件,其面向舞台的一侧为受火面。当设有幕体喷淋冷却水幕时,只测试耐火完整性;否则,应同时测试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
4.4.2 自重(紧急释放)下降时间
    紧急释放时,幕体全行程自重下降时间应在30s~45s之间,距舞台面垂直高度2.5m后的下降时间不应小于10s。
4.4.3 幕体承受的水平压力和变形
    在计算温度为300℃时,幕体应能承受300N/m2的水平压力;此时幕体主体构架的挠度不应大于计算跨度的1/350。
4.4.4 电动升降的速度
    幕体电动升降的速度宜为0.1m/s~0.5m/s。
4.4.5 振动与噪声
    刚性防火隔离幕的运行不应产生振动或异常噪声。在电动升降时,观众厅第一排中部测量的噪声值不应大于45dB(A)。
4.4.6 运行警示
    应在舞台的适当位置安装与刚性防火隔离幕的动作连锁的火灾声光警报器,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a)火灾声光警报器应可以关闭;
    b)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符合GB26851中的规定。
4.4.7 手动紧急释放装置
    4.4.7.1 手动紧急释放装置应设置在上场口的台口墙内侧的适当位置,位于可锁闭的、具有玻璃门的箱体内,旁边配有可击碎玻璃的安全锤;其高度应便于操作,并具有明显的标识和操作指南。
    4.4.7.2 手动紧急释放装置应能够对电动机制动器/离合器进行复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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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机械刚性防火隔离幕 GB3672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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