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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消〔2015〕9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消〔2015〕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其他新版消防技术规范也将陆续批准实施。为认真贯彻实施新版规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新版规范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应执行新版规范。
    二、新版规范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可按原审核或者备案时适用的规范执行,但鼓励建设、设计、施工及使用单位积极采用新版规范。
    三、鉴于新制订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尚未批准发布,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审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防烟与排烟系统设置场所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其他具体系统设计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公安部消防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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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消〔2015〕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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