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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件及安装
6.1 试件
6.1.1 所用材料、构造及组装方式,包括玻璃系统、框架系统、五金配件、表面装饰及型腔填充物等,应完全代表实际使用产品,并与提供的设计图样一致。
6.1.1 所用材料、构造及组装方式,包括玻璃系统、框架系统、五金配件、表面装饰及型腔填充物等,应完全代表实际使用产品,并与提供的设计图样一致。
6.1.2型 式检验时,试件的标准规格尺寸应依据相应的产品标准确定。当产品标准未做规定时,建筑外窗、建筑外门试件的标准规格尺寸参照附录A。工程检验时,应使用工程实际应用中有代表性规格的产品作为试件。
6.1.3 单侧耐火试验的试件数量为1樘,双侧耐火试验的试件数量为2樘。
6.2 安装
6.1.3 单侧耐火试验的试件数量为1樘,双侧耐火试验的试件数量为2樘。
6.2 安装
6.2.1 试件应按受火面朝向试验炉内的方向安装。
6.2.2 试件与试验炉箱体应密封安装。当试件安装在支承框架上时,与支承框架连接部位应采用防火材料做密封处理。
6.2.3 安装后的试件应与安装洞口面平行,无扭曲或弯曲等非正常受力状态。试件无损坏,功能完好,表面不应遗留任何污渍及标签等物。
6.2.4 试件在支承框架上安装就位后,将其开启部位正常开关5次,最后关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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