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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系统调试


5.4.1 排油注氮消防系统应在消防柜、控制柜分别调试完成后进行统一调试。
5.4.2 调试前应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调试必须的其它资料。
5.4.3 调试人员应由熟悉排油注氮消防系统原理、性能和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调试前应制定调试程序,明确责任人员。
5.4.4 调试所需的仪器仪表应安装到位,调试所需工具、检验设备应准备齐全。
5.4.5 调试前应检查系统所有组件和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安装质量。
5.4.6 调试前应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保护措施。
5.4.7 调试前应确保管道未充油,并应关闭排油连接阀和注氮隔离阀。
5.4.8 所有组件分项调试完成后,应进行模拟试验,具体内容如下:
5.4.8.1 模拟排油动作试验。
5.4.8.2 模拟注氮动作试验。
5.4.8.3 将系统处于自动状态,模拟“防爆、防火自动启动”需要的条件,试验防爆、防火自动启动。
5.4.8.4 将系统处于自动状态,模拟“防火、灭火自动启动”需要的条件,试验防火、灭火自动启动。
5.4.8.5 将系统处于自动状态,模拟手动启动。
5.4.8.6 将系统处于手动状态,模拟手动启动。
5.4.9 调试时应作详细的调试记录,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永久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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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T4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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