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 标志
7.1 总则
标志应清晰可见,且不应贴在螺丝或其他易被拆卸的部件上。
7.2 产品标志
7.2.1 每套击碎装置应有清晰、耐久的中文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b)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c)制造商名称和生产地址;
d)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e)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供电方式及参数、可击碎车用钢化玻璃层数、击碎厚度)。
d)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e)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供电方式及参数、可击碎车用钢化玻璃层数、击碎厚度)。
7.2.2 产品标志信息中如使用不常用符号或缩写时,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7.3 质量检验标志
每套击碎装置均应有清晰的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6 检验规则
- 下一节:附录A(规范性) 沿车载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骚扰脉冲参数及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