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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试验方法


4.4.1 试验时间
4.4.1.1 试验不超过72h,或由委托单位与试验单位协商确定。
4.1.1.2 当电路控制设备实现断路动作后,即可结束试验。
4.4.1.3 短路试验的通电时间不超过3s。
4.4.1.4 当试验进行到可燃物被引燃时,即可结束,也可持续1min~3min,进一步观察试验现象。
4.4.2 试验准备
4.4.2.1 根据试验要求确定使用大空间实体火灾试验室或试验箱。
4.4.2.2 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起火部位电气设备或线路故障点到电源变压器的电线(电缆)长度、线芯截面积和材质,电源变压器的输出阻抗,计算总阻抗,用附加阻抗器模拟接线。
4.4.2.3 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火场中线路故障点以下的总负载,用试验负载装置进行模拟接线并接入试验电路。
4.4.2.4 根据试验需要,完成配电屏经附加阻抗器到试验箱试验电路的接线。
4.4.3 试验步骤
4.4.3.1 将试样放在大空间实体火灾试验室内或试验箱内的试验台上,接入试验电路并检查接线确保正确。
    注:为安全起见,搭建试验线路时,请先确认电源已关闭。
4.4.3.2 模拟火灾前的原始状况,在试样的相应位置布置可燃物。
4.4.3.3 关闭试验箱的门和进、排气孔。
4.4.3.4 按设定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风速对试验箱内的试验空间进行起火前火场气候环境条件的模拟。
4.4.3.5 当模拟的气候环境条件达到设定值并稳定30min之后,进行模拟试验。
4.4.3.6 短路引燃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分别将试验样品(2根导线)的一端接到电源正负极上,另一端用铁架台固定,使两根导线之间        保持1cm的距离,并悬空;
    b)接通电源,并使悬空的正负极接触,试验时间应符合4.4.1的规定。
4.3.4.7 过载引燃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将试验样品的正负极分别接入试验电路;
    b)接通电源即开始试验。
4.4.3.8 局部过热引燃试验应符合4.4.3.7的要求。
4.4.3.9 火花放电引燃试验应符合4.4.3.7的要求。
4.4.3.10 设备烤燃试验应符合4.4.3.7的要求。
4.4.3.11 随时观察试验现象和试验结果,并做记录。
4.4.3.12 试验结束后,可以打开进气孔和排气孔进行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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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模拟试验技术规程 GB/T279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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