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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actuating and control
devices of fixed extinguishing systems
GA 61-2010
代替GA 61-2002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行时间:2010年05月31日
施行时间:2010年08月01日
本规范的第5、6、8、9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actuating and control
devices of fixed extinguishing systems
GA 61-2010
代替GA 61-2002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行时间:2010年05月31日
施行时间:2010年08月01日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61-2002《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与GA 61-20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电爆型驱动装置、燃气型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的部分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本版第5、6、7章,2002版的第5、6、7章);
——修改了静电放电试验(见本版的6.5,2002版的6.6);
——增加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标准对应(见6.5);
——删除了运行稳定性要求(见2002版的6.3);
——修改了控制装置的主要部件性能(见本版的6.8,2002版的6.9);
——删除了规范性附录,试验程序和取样数量采用表格表示(见2002版的附录A~附录H)。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飞龙特种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远华日用电器总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建明、庄爽、刘连喜、董海斌、张渊、路景志。
GA 61-200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 61-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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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分类
- 4.1 驱动装置分类
- 4.2 控制装置分类
- 5 驱动装置
- 5.1 电磁型驱动装置
- 5.2 气动型驱动装置
- 5.3 液压型驱动装置
- 5.4 电爆型驱动装置
- 5.5 机械型驱动装置
- 5.6 燃气型驱动装置
- 5.7 电动型驱动装置
- 6 控制装置
- 6.1 基本功能
- 6.2 电源要求
- 6.3 耐气候环境要求
- 6.4 耐机械环境要求
- 6.5 抗电干扰要求
- 6.6 耐电压要求
- 6.7 绝缘电阻要求
- 6.8 主要部件性能
- 6.9 标志
- 7 试验方法
- 7.1 基本要求
- 7.2 驱动装置试验方法
- 7.3 控制装置的试验方法
- 8 检验规则
- 8.1 检验分类
- 8.2 抽样方法和抽样基数
- 8.3 检验结果判定
- 9 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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