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A.1  安全色

A.1.1  红色

    各种禁止标志(参照GB 2894);交通禁令标志(参照GB 5768);消防设备标志(参照GB 13495);机械的停止按钮、刹车及停车装置的操纵手柄;机械设备转动部件的裸露部位;仪表刻度盘上极限位置的刻度;各种危险信号旗等。

A.1.2  黄色

    各种警告标志(参照GB 289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警告标志(参照GB 5768);警告信号旗等。

A.1.3  蓝色

    各种指令标志(参照GB 289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指示标志(参照GB 5768)等。

A.1.4  绿色

    各种提示标志(参照GB 2894);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急救站、疏散通道、避险处、应急避难场所等。

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

A.2.1  红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应用于交通运输等方面所使用的防护栏杆及隔离墩;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条纹;固定禁止标志的标志杆上的色带(如图A.1)等。

A.2.2  黄色与黑色相间条纹

    应用于各种机械在工作或移动时容易碰撞的部位,如移动式起重机的外伸腿、起重臂端部、起重吊钩和配重;剪板机的压紧装置;冲床的滑块等有暂时或永久性危险的场所或设备;固定警告标志的标志杆上的色带(如图A.1)等。

    设备所涂条纹的倾斜方向应以中心线为轴线对称,如图A.2所示。两个相对运动(剪切或挤压)棱边上条纹的倾斜方向应相反,如图A.3所示。

A.2.3  蓝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应用于道路交通的指示性导向标志(如图A.4);固定指令标志的标志杆上的色带(如图A.1)等。

A.2.4  绿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应用于固定提示标志杆上的色带(如图A.1)等。

A.2.5  相间条纹宽度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的条纹宽度应相等,即各占50%,斜度与基准面成45°。宽度一般为100mm,但可根据设备大小和安全标志位置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宽度,在较小的面积上其宽度可适当的缩小,每种颜色不能少于两条。

A.3  使用要求

    使用安全色时要考虑周围的亮度及同其他颜色的关系,要使安全色能正确辨认。在明亮的环境中,照明光源应接近自然白昼光如D65光源;在黑暗的环境中为避免眩光或干扰应减少亮度。

A.4  检查与维修

    凡涂有安全色的部位,每半年应检查一次,应保持整洁、明亮,如有变色、褪色等不符合安全色范围,逆反射系数低于7%或安全色的使用环境改变时,应及时重涂或更换,以保证安全色正确、醒目,达到安全警示的目的。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安全色 GB2893-2008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