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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技术要求
5.1 空调机的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3级。
5.2 采用电辅助加热的产品,实现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并应在明显位置安装有显示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的装置。
5.3 产品在室外侧干球温度大于或等于0℃的情况下电辅助加热不应自动开启。
5.4 允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产品的能效标注值不应小于其额定能源效率等级所对应的指标规定值,并在其额定能源效率等级对应的取值范围内。
b) 产品的实测能效值不小于能效标注值的95%。
c) 产品的实测季节耗电量计算值应小于或等于标注值的110%。
d) 产品标注的额定制冷量和其实测值应在其额定能源效率等级对应的额定制冷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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