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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信息上传(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监控中心)


 6.3.1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向监控中心传输火灾报警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信息时采用发送/确认模式。其通信流程如图3所示
图3 上传数据流程示意图
6.3.2 当发生火灾报警或运行状态改变时,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主动向监控中心上传信息,监控中心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校验。在校验正确的情况下,监控中心对接收的信息进行相应处理,并向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送确认命令;在校验错误的情况下,监控中心舍弃所接收数据并发出否认回答。
6.3.3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接收到监控中心的确认命令后完成本次信息的传输;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确认命令或收到否认回答后,启动重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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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 GB/T26875.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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