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 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说明书


8.1 标志
8.1.1 产品铭牌应有生产厂名和商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代号、产品编号、工作压力、流量、射流半径、最大保护半径、监控半径、最小和最大安装高度等内容。
8.1.2 包装箱表面应印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外部尺寸、毛重、生产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
8.2 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损坏和散包,并符合用户需要和运输部门的规定。
8.3 贮存
    贮存库房要通风、干燥、清洁,不应重压。
8.4 运输
    运输时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掷,防止碰撞,避免雨淋、曝晒及染色。
8.5 使用说明书
    产品应附有使用说明,其内容应包括基本参数、执行产品标准号,维护保养、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GB25204-201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