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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接地与接地线


7.3.1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PE)或接零(PEN)。

7.3.2 与接地点相连接的保护导线应采用铜导线。

7.3.3 带电的金属零件与主接地点之间的接地电阻应小于0.1Ω。

7.3.4 电气设备安装在门、盖或面板时应采用保护接地导线。

7.3.5 接地线规格、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7.3.6 接地固定螺栓应配用防松垫圈。

7.3.7 接地方式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接地端子应连接单独的接地线,并应以并联的方式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相互串联接地;

    2 不得使用金属软管、保温管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作接地线。

7.3.8 防静电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其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

    2 设备、机组、管道等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相互串联接地;

    3 防静电接地线应连接在设备、机组等装置的接地螺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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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75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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