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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小学校课桌椅
4.1 品种与型号
课桌和课椅各分为11种大小型号,见表1。
4.2 课桌
4.2.1 课桌的尺寸
课桌的尺寸见表2及图1、图2的规定。有条件的地方,0号、1号、2号、3号桌宽可650mm,桌深可450mm。
4.2.2 桌面
桌面可为平面,也可为斜面;可为固定式,也可为整体翻盖式。如为斜面则应从坐人侧向外上倾斜0°~12°,该侧桌缘高度与平面桌h1相同。
4.2.3 桌下净空和桌下构件
桌面下可设搁板或屉箱,h1~h2之间开口的高度不小于80mm。桌侧方设挂钩时,钩端不超出桌侧缘之外。
4.3 课椅
4.3.1 课椅的尺寸
课椅的尺寸见表3及图3的规定。
4.3.2 椅座面
椅座面向后下倾斜0°~2°(图3,α)。座面沿正中线如呈凹面时,其曲率半径在500mm以上。座面前缘及两角钝圆。
4.3.3 椅靠背
靠背点以上向后倾斜,与垂直面之间呈6°~12°(图3,β)。靠背面的前凸呈漫圆(图3),上、下缘加工成弧形。靠背下缘与座面后缘之间留有净空。
4.4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4.4.1 桌面高、座面高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mm,靠背点距座面高的允许误差范围为±15mm,其他尺寸误差见QB/T4071的规定。
4.4.2 材料要求、工艺要求、漆膜理化性能要求、力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符合QB/T4071的要求。钢木课桌椅的桌面、座面及靠背三个部位为木制件。漆膜色调浅淡、均匀,接近天然木色。
4.4.3 人造板材、钢木课桌椅的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的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符合GB 18584的要求。
4.5 产品标志
按本标准生产的课桌和课椅,附着永久性标牌,按表4标明型号及学生身高范围。标牌的颜色也符合表4的规定。
4.6 分配使用
4.6.1 学校预置课桌椅时,应根据当地学生学年中期至末期的身高组成比例状况,确定各种大小型号的数量。按表4规定的身高范围,计算现用课桌椅对学生身高的符合率(符合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百分比)。
4.6.2 课桌椅在教室里的排列,应符合GB50099的规定。
4.6.3 教室中矮的课桌椅在前,高的在后。同号课桌与课椅相匹配。也可以在现有条件下,采用相邻两个型号大桌与小椅相匹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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