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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规范性附录)导热系数标称值的确定


A.1 概述
    生产商负责确定导热系数的标称值。标称值是通过在参考条件下测量数据统计出来的。
A.2 输入数据
    为了计算标称值,至少应有导热系数的10个测试结果,这些结果可以从内部或外部直接测量获得。导热系数的测量应尽量均匀地分布在最近的12个月内完成。假如可以利用的结果小于10个,那么时间周期可以延长,直到完成10个测试结果,但是最长不能超过3年,且在此期间产品和生产条件不能有改变。
    对于新产品10个导热系数的测试结果应在不少于10天内完成。
    标称值按A.3进行计算。
A.3 标称值
    标称值λD的推导来自λ90/90,λ90/90值应精确到0.001W/(m·K),λD的水平按0.001W/(m·K)逐级声称。
    λ90/90由式(A.1)和式(A.2)确定:
    式中:
   λ90/90——导热系数的统计值:90%的置信水平下90%的产品其导热系数测定值不大于该统计值,单位为瓦每米开[W/(m·K)];
    λmean——导热系数的平均值,单位为瓦每米开[W/(m·K)];
    k——与试样数量或试验次数有关的因子,k的取值见表A.1;
    Sλ——导热系数的标准偏差,单位为瓦每米开[W/(m·K)]。
    式中:
    λi——第i个导热系数,单位为瓦每米开[W/(m·K)];
    n——试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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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2597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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