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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场址选择


4.1 猪场选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要求,应满足动物防疫条件。不应在下列区域内建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的核心保护区;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4.2 猪场场址应位于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地势高燥,通风良好,交通便利,稳定。
4.3 在原猪场或其他畜禽场重建、改建和扩建的,应彻底消杀病原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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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猪场建设 GB/T17824.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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