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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


6.1 运输
6.1.1 电池系统的运输温度应符合制造商规定的要求。
6.1.2 电池系统运输过程中,不得受剧烈机械冲撞、暴晒、雨淋,不得倒置。
6.1.3 在装卸过程中,电池系统应轻搬轻放,严禁摔掷、翻滚、重压。
6.2 贮存
6.2.1 电池系统在设计及包装时应使其能够安全贮存而不受损坏(例如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特别加固等)。
6.2.2 电池系统宜贮存在温度0℃~40℃(或者制造商规定的温度范围)、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的仓库内。
6.2.3 电池系统应不受阳光直射,距离热源不得少于2m。
6.2.4 电池系统不得倒置,并避免机械冲击和重压。
6.3 废弃处置
    对于废弃的电池系统部件和材料(例如电堆、电解液等),制造商应提供部件和材料的废弃处置要求和方法或者可供参考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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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钒液流电池 安全要求 GB/T3486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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