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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般规定


4.1 岩棉外保温系统基本构造
    岩棉外保温系统基本构造应符合表1的要求。
4.2 系统与材料
4.2.1 岩棉板应采用机械锚固为主粘结为辅的方式与基层墙体固定,每平方米墙面的锚固点数应不少于5个,同时采用胶黏剂粘结,其有效粘结面积不应小于岩棉板面积的50%。
4.2.2 锚栓的有效锚固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混凝土和实心砌体墙体应不小于55mm;
    b)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应不小于65mm;
    c)最小允许边距为100mm,最小允许间距为100mm。
4.2.3 岩棉外保温系统的各种组成材料应配套供应。所采用的所有配件,应与岩棉外保温系统材料性能相容。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2.4 涂装材料应使用水溶性外墙涂料、饰面砂浆,并应与岩棉外保温系统相容,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2.5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抗风压值不应小于工程项目的风荷载设计值。
4.2.6 岩棉外保温系统可根据需要采用界面处理剂。采用界面处理剂时,岩棉板/条的粘贴面和抹面胶浆的抹灰面应在施工前满涂界面处理剂。采用界面处理剂的界面拉伸粘结强度应满足表2的要求。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的要求。
4.3 安全与环保
    岩棉外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影响,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有关安全与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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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G/T48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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