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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检测法
Technical determination methods for electrical fire evidence-Part 2:Residual magnetism method
GB/T 16840.2-202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8-20发布
2021-08-20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 16840《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的第2部分。GB/T 1684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宏观法;
——第2部分:剩磁检测法;
——第3部分:俄歇分析法;
——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
——第5部分:电气火灾物证识别和提取方法;
——第6部分:SEM 微观形貌分析法;
——第7部分:EDS 成分分析法;
——第8部分:热分析法。
本文件代替GB/T 16840.2-1997《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2部分:剩磁法》,与GB/T16840.2-199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1997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见第2章);
——删除了“剩磁数据”和“火烧导线短路剩磁”的术语和定义,将术语“雷电熔痕”更改为“雷击熔痕”,增加了“剩磁”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1997年版的第2章);
——更改、完善了剩磁检测法原理的有关内容(见第4章,1997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分析过程中所需的仪器和试剂,以及其参数(见第5章,1997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雷电剩磁”和“火烧导线短路剩磁判定”(见第8章,1997年版的6.1.4、6.4);
——删除了送检及鉴定时应履行的书面程序(见1997年版的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3)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邸曼、赵长征、高伟、齐梓博、鄂大志、张明、夏大维、张良、张磊、彭波。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840.2-199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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