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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判定规则
4.1 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时,应依次按下列步骤进行:
a)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
b)按照第5章规定的直接判定要素进行直接判定,符合任一判定要素即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c)按照第6章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进行综合判定,同时符合其中6项(含)以上判定要素即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同一判定要素重复出现的按1项计算;
d)对照4.2排除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
4.2 下列情形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或作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要素:
a)消防技术标准修订引起,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b)建筑、场所已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且经现场检查确认无现实火灾风险;
c)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消除,且当场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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