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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防雷区和防雷击电磁脉冲
6.2.1 防雷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区内的各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并导走全部雷电流,以及本区内的雷击电磁场强度没有衰减时,应划分为LPZ0A区。
2 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到大于所选滚球半径对应的雷电流直接雷击,以及本区内的雷击电磁场强度仍没有衰减时,应划分为LPZ0B区。
3 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到直接雷击,且由于在界面处的分流,流经各导体的电涌电流比LPZ0B区内的更小,以及本区内的雷击电磁场强度可能衰减,衰减程度取决于屏蔽措施时,应划分为LPZ1区。
4 需要进一步减小流入的电涌电流和雷击电磁场强度时,增设的后续防雷区应划分为LPZ2···n后续防雷区。
6.2.2 安装磁场屏蔽后续防雷区、安装协调配合好的多组电涌保护器,宜按需要保护的设备的数量、类型和耐压水平及其所要求的磁场环境选择(图6.2.2)。
6.2.3 在两个防雷区的界面上宜将所有通过界面的金属物做等电位连接。当线路能承受所发生的电涌电压时,电涌保护器可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处,而线路的金属保护层或屏蔽层宜首先于界面处做一次等电位连接。
注:LPZ0A与LPZ0B区之间无实物界面。
6.2.1 将需要保护的空间划分为不同的防雷区,以规定各部分空间不同的雷击脉冲磁场强度的严重程度和指明各区交界处的等电位连接点的位置。
各区以在其交界处的电磁环境有明显改变作为划分不同防雷区的特征。
通常,防雷区的数越高,其电磁场强度越小。
一建筑物内电磁场会受到如窗户这样的洞的影响和金属导体(如等电位连接带、电缆屏蔽层、管子)上电流的影响以及电缆路径的影响。
将需要保护的空间划分成不同防雷区的一般原则见图15。
6.2.2 图6.2.2引自IEC 62305—4:2010第14页、第15页的图2。
雷击对建筑物内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的有害影响简介于下。
侵害源:雷电流及其相应磁场是原始侵害源,磁场的波形与雷电流的相同。涉及保护时,雷击电场的影响通常是次要的。
原始侵害源是LEMP。根据防雷建筑物的不同类别(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按本规范附录F的表F.0.1-1、表F.0.1-2和表F.0.1-3选取Io。
Io正极性首次冲击电流波10/350μs,Io分别为:200kA、150kA、100kA;负极性首次冲击电流波1/200μs,Io分别为:100kA、75kA、50kA;负极性首次以后(后续)的冲击电流波0.25/100μs,Io分别为:50kA、37.5kA、25kA。
H o冲击电磁波10/350μs、1/200μs和0.25/100μs,从Io导出。
被害物:安装在建筑物内或其上的建筑物内系统,仅具有有限的耐电涌和耐磁场水平,当其遭受首次雷击作用及其以后(后续)电流的磁场作用下时,可能被损害或错误地运行。安装在建筑物外并处在暴露位置的系统,由于遭遇的电涌可能达到直接雷击的全电流和没有衰减的磁场,可能遇到的风险较大。安装在建筑物内的系统,由于遭遇的磁场是剩下的衰减磁场和内部的电涌是传导和感应而产生的,以及外部电涌是经引入线路传导而来的,可能遇到的风险较小。
被害物(设备)的耐受水平:
1 220/380V设备的耐冲击电压水平Uw见本规范表6.4.4,它引自《低压电气装置——第4-44部分:安全防护——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IEC 60364—4-44:2007第18页的表44.B。
2 电信装置的耐受水平参见ITU-T建议标准《电信中心电信设备耐过电压过电流的能力》K.20:2003(Resistibility of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installed in a telecommunications center to overvoltages and overcurrents)和《用户电信设备耐过电压过电流的能力》K.21:2003(Resistibility of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installed in customer premises to overvoltages and overcurrents)
3 一般通用设备的耐受水平在其产品说明书有规定或可做以下试验:
1)防传导电涌采用IEC 61000—4—5:2005 Ed.2.0《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Part 4—5:Test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Surge immunity test,电磁兼容(EMC),第4—5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电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标准,耐电压水平的试验Uoc为0.5-1-2-4kV(冲击电压波形1.2/50μs)和耐电流水平的试验Isc为0.25-0.5-1-2kA(冲击电流波形8/20μs)。
有些设备为了满足上述标准的要求,可能在设备内装有SPD,它们可能影响协调配合的要求。
上述标准的国家标准为《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9(等效IEC 61000—4—5:1995)
2)防磁场(强度)采用IEC 61000—4—9:2001 Ed.1.1《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Part 4——9:Test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Pulse magnetic field immunity test,电磁兼容(EMC),第4—9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标准,用以下磁场强度做试验:100—300—1000A/m(8/20μs波形)。
上述标准的国家标准为《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17626.8—1998(等效IEC 61000—4—9:1993)。
并采用IEC 61000—4—10: 2001 Ed.1.《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Part 4-10:Test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Damped oscillatory magnetic field immunity test,电磁兼容(EMC),第4—10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标准,用以下磁场强度做试验:10-30-100A/m(在1MHz频率条件下)。
上述标准的国家标准为《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17626.9—1998(等效IEC 61000—4—10: 1993)。
IEC 61000—4—9和IEC 61000—4—10规定试验的波形是阻尼振荡波,可用于确定设备耐受由首次正极性雷击和后续雷击磁场波头陡度所产生的磁场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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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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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防雷装置
- 5.1 防雷装置使用的材料
- 5.2 接闪器
- 5.3 引下线
- 5.4 接地装置
- 6 防雷击电磁脉冲
- 6.1 基本规定
- 6.2 防雷区和防雷击电磁脉冲
- 6.3 屏蔽、接地和等电位连接的要求
- 6.4 安装和选择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 附录A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
- 附录B 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
- 附录C 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工频接地电阻的换算
- 附录D 滚球法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
- 附录E 分流系数kc
- 附录F 雷电流
- 附录G 环路中感应电压和电流的计算
- 附录H 电缆从户外进入户内的屏蔽层截面积
- 附录J 电涌保护器
- J.1 用于电气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 J.2 用于电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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