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道路设计规程 CJJ129-2009
5.5 路肩和路面横坡
5.5.1 郊区型地面快速路断面,宜在机动车道外侧设硬路肩和土路肩,硬路肩宽度不应小于2.50m,土路肩宽度不应小于0.75m。
5.5.2 快速路主、辅路路面横坡应采用单面直线坡,路面横坡度根据地形条件及路面面层类型可选用1.5%~2%;两侧人行道可为1%~2%的单面直线坡度。
5.5.3 郊区型断面两侧土、硬路肩横坡度可比路面大1%,但位于路缘带部分的硬路肩横坡度应与路面相同。
条文说明
5.5.1 快速路位于郊区时,一般采取郊区型断面,此时硬路肩可作为快速路临时停车用,宽度应不小于2.5m,而土路肩仅为确保硬路肩结构稳定及作为养路工养护时通道而设,所以按一条人行道宽0.75m设置。
5.5.2 目前我国已建快速路路面横坡随着沥青混凝土路面机械摊铺水平提高,抛物线形、折线形等路拱形式被直线形代替。根据各地降雨量大小及路面宽度及路面面层类型,选用1.5%~2%横坡,考虑快速路车速较高,应采用较大横坡(即2%)以利排水,避免高速行车时雨水外溅成雾状影响驾驶员视线,避免水膜使汽车滑移。但在高架桥上为减少桥面自重,尤其宽桥处横坡往往减小到1.5%。人行道横坡仍按《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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