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道路设计规程 CJJ12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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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侧石、缘石

5.6.1 地平式断面在中央分隔带、两侧分隔带两侧以及辅路的人行道侧均应埋设侧石(或侧平石),侧石顶应高出路面150~200mm;郊区型断面路边设硬路肩与土路肩时,应在路面与路肩之间埋混凝土缘石;隧道线形弯曲或地形陡峻段侧石可高出路面250~400mm,埋置深度应保证稳定。
5.6.2 侧石(或侧平石)与缘石材料可采用坚硬石质或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水泥混凝土;严寒、寒冷地区应采用抗盐、抗冻能力强的混凝土缘石。

条文说明
5.6.1 地面整体式横断面中央分隔带、两侧带两侧以及人行道侧,各地习惯作法均埋设侧石(或侧平石),侧石一般高出路面15~20cm,其中郊区型横断面路面最外侧可埋混凝土平缘石,隧道式线形弯曲或陡峻段侧石可加高25~40cm,但要埋入路面结构一定深度,确保稳定。
5.6.2 侧石(侧平石)与缘石的功能是防车撞及车轮压,因此材料必须具有一定强度,可采用坚硬石质如花岗岩石料或C30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大于3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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