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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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给水排水

7.1.1 商店建筑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且用水定额及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7.1.2 生活给水系统宜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7.1.3 空调冷却用水应采用循环冷却水系统。
7.1.4 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公共卫生间宜采用延时自闭式或感应式水嘴或冲洗阀。
7.1.5 给水排水管道不宜穿过橱窗、壁柜等设施;营业厅内的给水、排水管道宜隐蔽敷设。
7.1.6 超级市场生鲜食品区、菜市场应设给水和排水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管道的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2 鲜活水产品区给水宜设置计量设施;
    3 采用明沟排水时,排水沟与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置格栅或带网框地漏,并应设水封装置。
7.1.7 对于可能结露的给水排水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条文说明
7.1.2 商店建筑充分利用市政管网水压直接供水,可以节约能源,并减少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
7.1.3 空调冷却水循环使用,可以节约水资源。
7.1.5 给水排水管道通过橱窗、壁柜等设施时,既妨碍管道的维修又影响该处使用,因此在条件许可时,给水排水管道不要穿越橱窗和壁柜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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