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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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故障处理

5.5.1 泵站与热力站的故障处理应正确判断故障部位、原因,即时处理。当故障危及安全时应停止运行。
5.5.2 当电源中断时,故障处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开启应急照明;
    2 关闭水泵出口阀门;
    3 启动应急补水;
    4 将用电设备置于停止位置;
    5 即时对电源系统进行检修。
5.5.3 当热源或一次网出现故障造成系统供热量或流量不足时,泵站与热力站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调度指令调节运行自动控制参数,或将自动控制改为手动控制;
    2 不宜改变热用户入口阀门的调节状态。
5.5.4 当二次网出现故障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当二次网回水压力过低时应加大补水量,并应即时查明失水点;
    2 当二次网供水压力超高时应泄水,并应停止补水;
    3 当二次网供水温度超高时应调节一次网阀门;
    4 当二次网补水箱水位过低时应加大软水制备。
5.5.5 泵站与热力站设备出现故障应即时启动备用或进行更换,并应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即时进行修复。

条文说明
5.5.1 运行人员要根据故障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紧急解列、紧急停止运行、监护运行、临时处理、运行状态调整等方法进行处理;不同设备故障的处理要根据说明书的具体要求进行。
5.5.2 电源中断后要做好恢复供热运行的各项准备。
5.5.3 热源或一次网出现故障会造成系统供热量或流量不足,泵站与热力站按事故工况运行,保障供热管网不出现局部运行温度过低、平衡供热量和保障重要用户的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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