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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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水库

4.3.1 水库区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了解水库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2 了解可能威胁水库成立的滑坡、潜在不稳定岸坡、泥石流等的分布,并分析其可能影响。
    3 了解水库运行后可能对城镇、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不稳定地质体、坍岸和浸没等的分布范围。
    4 了解透水层与隔水层的分布范围、可溶岩地区的喀斯特发育情况、河谷和分水岭的地下水位,对水库封闭条件及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5 了解水库区可能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地质条件。
    6 了解重要矿产的分布情况。
4.3.2 水库勘察宜结合区域地质研究工作进行。当水库可能存在渗漏、坍岸、浸没、滑坡等工程地质问题且影响工程决策时,应进行相应的工程地质测绘,并应根据需要布置勘探工作。
4.3.3 水库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0~1:50000,可溶岩地区可选用1:50000~1:10000。水库渗漏的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扩大至与渗漏有关的地段。
条文说明
4.3.1 水库的勘察内容主要根据威胁水库或梯级成立的重大地质问题而提出。大规模的坍塌、泥石流、滑坡等物理地质现象以及严重的水库渗漏常常影响水库效益,可溶岩地区的喀斯特水库渗漏甚至影响梯级方案的成立,坍岸、浸没等则可能对库周的城镇、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构成威胁。这些问题在本阶段都需要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其严重程度,以便选择最适宜的梯级开发方案。此外,本次修订把影响库区水环境的地质条件作为勘察内容之一。
4.3.2、4.3.3 水库的勘察方法基本上分两种情况:
    1 根据已有的区域地质资料分析水库地质条件,如不存在严重威胁水库成立的地质问题,本阶段可以不进行水库工程地质测绘。
    2 当水库可能存在影响工程方案成立或对库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严重渗漏或大规模滑坡、坍岸、浸没等工程地质问题时,应进行水库工程地质测绘。测绘比例尺的选择可以根据水库面积和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选定。
    为了解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可布置少量的勘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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