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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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招标设计阶段基础上,检验、核定前期勘察的地质资料与结论,补充论证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进行施工地质工作,为施工详图设计、优化设计、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8.1.2 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招标设计报告评审中要求补充论证的和施工中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进行勘察。
    2 水库蓄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
    3 优化设计所需的专门性工程地质勘察。
    4 进行施工地质工作,检验、核定前期勘察成果。
    5 提出对工程地质问题处理措施的建议。
    6 提出施工期和运行期工程地质监测内容、布置方案和技术要求的建议。
条文说明
8.1.1 本条规定了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基本前提和任务。通过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可以检验、核定前期勘察成果质量,进一步提高勘察成果精度,并配合施工开挖开展施工地质工作,为施工详图设计、优化设计、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由于勘察阶段的调整,原“技施设计阶段”改作“施工详图设计阶段”,但其勘察内容基本保持不变。
8.1.2 条文中规定了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内容。
    1、2 由于自然界地质环境的复杂性和其他原因,在前期勘察中可能会遗留(漏)某些工程地质问题;在施工和水库蓄水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工程地质问题。对这些工程地质问题进行专门勘察是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勘察的主要内容之一。
    4、5 明确了本阶段包括施工地质工作,施工地质工作应结合施工开挖及时进行,并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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