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先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1月14日
制订说明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第39号文下达的编制任务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由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负责主编,并会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委城乡建设研究所、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共同编制而成。经建设部1995年1月14日以建标(1994)808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标准归口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037),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
建设部
199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