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
3.2 公共交通线路网
3.2.1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3.2.2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km/km2。
3.2.3 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1.5;中、小城市不应大于1.3。
3.2.4 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1.4。
3.2.5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40min的行程。
条文说明
3.2.1 在计划经济下,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由于投资渠道和经营管理部门的不同,常为部门利益各搞一套,线路不相衔接,给居民乘车带来不便。在市场经济下,各种客运方式虽然相互竞争,但必须树立综合规划的思想,将自身融合在一个统一的公共交通网络系统中,使各条线路既分工又合作,把相互衔接的公共交通线路深入到城市的各区内,以满足居民乘车的需要,才能争取到乘客,以盈利。
3.2.2 公共交通线路网密度大小反映出居民接近线路的程度,按理论分析,其值全市以2.5km/km2为佳,在市中心可以加密些,城市边缘地区取值可小些。居民步行到公共交通车站的平均时间为4~5min。根据调查,沿公共交通线路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居民是愿意乘公共交通车的,超出500m范围,绝大多数居民选择骑车,乘公共交通车的很少。由此证明了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不能太稀。公共交通可以在支路上行驶。
许多城市由于适合布置公共交通线路的道路少,公共交通线路网稀,使乘客两端步行到站和离站总时间长达17~19min,再加换乘不便,候车时间长,累计非车内时间达25min左右,使公共交通丧失与自行车交通竞争能力。所以,保证公共交通行驶所需的道路网密度,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前提。
3.2.3 大城市穿过市区的直径线路过长时,常分段设线,使乘客换乘次数增加,乘客平均换乘系数有高达1.8以上的,宜在主要集散点之间或近郊工业区与市中心之间线路上开大站快车,以减少乘客的换乘。
中小城市,线路长度常超过市区的直径,乘客乘一次车即可达目的地,所以换乘系数应小。
3.2.4 公共交通线路的非直线系数不宜过大,线路曲折,虽可扩大线路服务面,但使不少乘客增加了多余的行程和出行时间。
3.2.5 市区公共汽车、电车线路的单程长度用线路长度控制,主要考虑到城市道路交通状况欠佳,公共交通线路过长,车速不易稳定,行车难以准点,正常的行车间隔也难控制;市区线路驾驶员的劳动强度大,应在每个终点站上有短暂的休息。郊区线和大站线,站距大,车速较高,所以,用运送时间来控制。
3.2.2 公共交通线路网密度大小反映出居民接近线路的程度,按理论分析,其值全市以2.5km/km2为佳,在市中心可以加密些,城市边缘地区取值可小些。居民步行到公共交通车站的平均时间为4~5min。根据调查,沿公共交通线路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居民是愿意乘公共交通车的,超出500m范围,绝大多数居民选择骑车,乘公共交通车的很少。由此证明了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不能太稀。公共交通可以在支路上行驶。
许多城市由于适合布置公共交通线路的道路少,公共交通线路网稀,使乘客两端步行到站和离站总时间长达17~19min,再加换乘不便,候车时间长,累计非车内时间达25min左右,使公共交通丧失与自行车交通竞争能力。所以,保证公共交通行驶所需的道路网密度,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前提。
3.2.3 大城市穿过市区的直径线路过长时,常分段设线,使乘客换乘次数增加,乘客平均换乘系数有高达1.8以上的,宜在主要集散点之间或近郊工业区与市中心之间线路上开大站快车,以减少乘客的换乘。
中小城市,线路长度常超过市区的直径,乘客乘一次车即可达目的地,所以换乘系数应小。
3.2.4 公共交通线路的非直线系数不宜过大,线路曲折,虽可扩大线路服务面,但使不少乘客增加了多余的行程和出行时间。
3.2.5 市区公共汽车、电车线路的单程长度用线路长度控制,主要考虑到城市道路交通状况欠佳,公共交通线路过长,车速不易稳定,行车难以准点,正常的行车间隔也难控制;市区线路驾驶员的劳动强度大,应在每个终点站上有短暂的休息。郊区线和大站线,站距大,车速较高,所以,用运送时间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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