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XF/T1300-2016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6.2 办公场地和生活设施

6.2.1 办公用房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办公室应配备电话、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等。
6.2.2 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宿舍面积应不小于2.5m2/人。
6.2.3 设置的食堂、餐厅应能满足同期最大培训规模就餐需要。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