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轻便消防水龙 GA180-1998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8.2 包装

8.2.1 每套产品均应有包装袋(或箱)并用防潮物品包裹。包装袋(或箱)上应注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生产厂地址等。
8.2.2 每套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