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28184-2011
7 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7.1 产品标志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执行标准代号;
c)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d)型号;
e)接线柱标注;
f)主要技术参数(传感器探测范围等);
g)制造日期、产品编号、产地和监控器内软件版本号。
7.2 质量检验标志
每套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7.3 使用说明书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内各设备应有相应的中文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GB/T 9969的规定,并与产品性能一致。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执行标准代号;
c)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d)型号;
e)接线柱标注;
f)主要技术参数(传感器探测范围等);
g)制造日期、产品编号、产地和监控器内软件版本号。
7.2 质量检验标志
每套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7.3 使用说明书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内各设备应有相应的中文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GB/T 9969的规定,并与产品性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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